通 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1-14浏览次数:1296

学院各位教职工:

春节临近,依据兰州文理学院《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工作的通知》及校纪委《关于强化节庆期间监督执纪的通知》兰文理纪发[2015]17号精神,春节期间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和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,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。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。

提前预祝老师们春节快乐,阖家幸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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