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12-29浏览次数:1086

各位老师:

依据校纪委《关于强化节庆期间监督执纪的通知》兰文理纪发[2015]17号精神,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和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,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。希望我院老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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